平江

湖南省营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食品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)要求,湖南省营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食品包装袋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湖南省营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食品包装袋建设项目;

建设地点: 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三市工业小区民本路北侧;

建设内容: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,总占地面积10589m2,总建筑面积10670.58m2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:装修改造生产车间和综合楼等建构筑物,购置安装印刷机、复合机、制袋机等生产设备,以及修建水电、消防、环保等配套工程。

生产规模:年产800吨食品包装袋。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名称:湖南省营飞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彭爱良

联系电话:13489510878

三、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编制单位名称: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

四、公众意见表

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。
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

公示时间: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。


湖南省营飞科技有限公司

2022年5月20日